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江西省中小企业公共
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设区市工信局(中小企业服务局)、赣江新区经发局:
根据《江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办法》(赣工信企业〔2018〕398号,以下简称《认定办法》)规定,现就2022年江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(以下简称平台)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符合《认定办法》第六、七条规定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。
二、申报材料
申报材料内容、样式等按照《认定办法》相关要求提供。《认定办法》及《江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》《江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》等附件可在省工信厅网站(http://www.jxciit.gov.cn/Item/53329.aspx)查询下载。
三、申报程序
(一)按照属地原则,服务机构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地设区市工信局、赣江新区经发局。
(二)各设区市工信局(中小企业服务局)、赣江新区经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对平台运营情况、服务业绩、企业满意度等进行测评,填写《江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》和《江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)。
(三)各设区市工信局(中小企业服务局)、赣江新区经发局于8月26日前将推荐文件、推荐表、推荐汇总表、推荐平台申报材料(附PDF电子文本光盘)一式两份寄至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南大道8号江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三楼,可编辑电子版的推荐汇总表发厅中小企业处邮箱zxqyc@jxciit.gov.cn。
联系人: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,杨晓伶,0791-82136656;
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,潘永强,0791-88916537。
附件:2022年江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汇总表.doc
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
2022年7月26日
(此件主动公开)